社群巨頭齊封殺川普,言論監管引發全球辯論

前美國總統川普的twitter帳號在今年一月遭永久停權

國會動亂、二次彈劾……川普卸任留下污點

美國總統選舉落幕,民主黨候選人拜登勝選,也讓川普總統四年任期劃下句點。川普總統上任之初喊出讓美國再度偉大的口號(Make America Great Again,MAGA),但這次選舉川普不願承認敗選,並發動其支持者包圍國會大廈,最終導致民眾衝入國會,造成5人死亡及多人受傷,讓美國這塊民主招牌蒙塵,隨後推特(Twitter)以川普有繼續煽動暴力風險為由,關閉其帳戶,接著臉書也跟進,封鎖川普在臉書及IG(Instagram)的帳號直至美國總統權力和平轉移為止。

2020美國大選後,川普在社群媒體的發文

此外,YouTube也刪除川普的特定言論,Google Play商店下架已淪為極右派人士樂園的新興社群平台Parler,蘋果App商店則限Parler二十四小時內提交修改計畫,同時川普總統也成為美國歷史上遭到國會彈劾(impeachment)兩次的總統。

big tech regulation,維持和平還是扼殺自由?

主流社群媒體(social media)封殺川普和禁止大量煽動暴力的言論後,意外引發言論自由(free speech)以及對科技業監管(big tech regulation)等相關議題,頗值得我們深思。

讀者可以經常在英文媒體看到以下這些英文名詞,例如:nativist populism(本土民粹主義)、internet regulation(網路監管)、digital regulation(數位監管)、foreign interference(外國勢力介入本國政治)、hate speech(仇恨言論)、digital speech(數位影音言論)、fake news(假新聞)、antitrust(反托拉斯、或競爭法)、civil discourse(公民對話)、insurrection(暴動)、First Amendment(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——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;妨礙宗教自由;剝奪言論自由;侵犯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;干擾或禁止向政府請願的權利)、legitimacy(合法性)、arbitrary power(任意權力、或自由專斷權)。 

德國總理反對科技公司決定「誰有話語權」

首先,看似合理的決定,社群媒體對川普的封殺卻引起言論自由的大辯論,Financial Times的一篇專文大標寫著:

“The decision to ban Donald Trump has created a moment of reckoning for social media companies. By taking action against perceived hate speech, they have demonstrated the arbitrary power they hold.”

意思是社群媒體經營者是否擁有這樣專斷的權力,由其決定誰的言論是假新聞或仇恨言論,並決定將其下架?推特關閉川普的帳號之後,德國總理梅克爾夫人(Merkel)就透過發言人批評推特的行為違反言論自由(breach of free speech)的權力。梅克爾的主張並非支持川普及其煽動性的言論,她認為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,但其規範應該由政府來制定,而非由科技公司來決定。

”free speech was a fundamental right of vital importance that could be restricted, but on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within a framework defined by the legislator , not by the decision of the management of social media platforms.”

美國應該從德國過去的歷史教訓中學到經驗,制定更嚴謹的法規來防範仇恨言論。

防止壟斷言論,歐美擬限縮big tech掌控權

歐美的差異也因此凸顯出來,歐盟希望讓執法者(regulators)更多的權力來強制臉書及推特等社群媒體來移除所有的非法內容(illegal content),但在美國,目前是由經營社群媒體的科技公司來自行管理,不過美國也有越來越多的聲音主張要限縮這些科技公司的主導權、甚至主張要將這些大型科技公司分拆,以避免其壟斷言論市場,例如之前美國聯邦監管機構和超過45個州的檢察官就曾起訴臉書,指控其採取非法手段收購對手Instagram和WhatsApp,扼殺競爭。 

然而分拆科技公司以及社群媒體,可能會有後遺症,每個團體會選擇自己喜歡的社群媒體,以Parler的例子來說,最後是否導致言論越來越往政治光譜的兩端靠進,失去彼此公開辯論的機會,反而讓對立的情況更嚴重。

數位時代如何平衡自由及公義?值得各國深思

解決目前困境的方法,有人建議應該採取三個步驟,首先是社會媒體應該要制定更清楚的遊戲規則,來規範言論的內容。這當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不過有做總比沒做好,以免最後出問題再亡羊捕牢也來不及了。第二個步驟是增加社群媒體對數位內容管理的透明度,在其監控的程式碼中是否有不正當的歧視,以至於某些不適當的言論被刻意忽略而持續存在。第三個步驟是加入外在的監督機制(external oversight),邀請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委員會,針對有爭議的內容來做判斷,而非由社群媒體內部經理人員單獨決定。 

最後,由於言論自由與政府專權、以及科技公司壟斷是一個相當複雜的議題,讀者在享受數位內容的便利之外,可能也要提升自我判斷能力,避免被煽動言論影響,做出不利社會群體的行為。(2021.1.20)


文/陽明海運董事長 鄭貞茂

收錄於英語島 2021年2月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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